官宣!曼聯恥辱出局之戰 對手使用違規球員:5天之內可上訴
6天之前的聯賽杯第2輪,曼聯爆出大冷門,常規時間2-2、點球大戰11-12不敵格林斯比,恥辱出局。不過,這場比賽還有離奇后續。9月2日,英國足球聯賽(EFL)官方發布公告,確認格林斯比使用違規球員,對該俱樂部罰款2萬英鎊。
這是怎么回事?我們看看EFL的詳細解釋:
上周三的聯賽杯,曼聯客戰格林斯比。比賽第73分鐘,格林斯比派上奧多(Clarke Oduor)出場。點球大戰中,奧多罰丟點球。
問題就在于,26歲的奧多在8月26日租借加盟格林斯比,按照EFL的要求,球員必須在8月26日中午12點之前完成注冊,才具備在本場比賽出場的資格。奧多的注冊時間是12點01分,晚了1分鐘。
格林斯比俱樂部也發現了問題,主動向EFL報告情況。EFL委員會指出,格林斯比的違規并非故意,俱樂部也主動上報,不帶有欺騙性質。EFL決定對格林斯比罰款2萬英鎊,其中1萬英鎊在本賽季結束之后執行。
格林斯比使用違規球員,曼聯是否有上訴的機會?有。
BBC等消息源指出,按照EFL的規定,曼聯有5天時間決定是否提起上訴。也就是說,從現在開始到下周一之前,曼聯可以就對手使用違規球員上訴:要求重賽,或者是判對手0-3負。
《每日郵報》的曼聯跟隊Nathan Salt透露,曼聯不打算追究此事,這事就算翻篇了。
聯賽杯出現違規球員上場,這倒不是稀奇事,利物浦就曾經犯過這樣的錯誤:
2019年的聯賽杯第3輪,利物浦2-0戰勝米爾頓凱恩斯,第63分鐘,利物浦派上奇里韋拉。22歲的奇里韋拉在2019年夏天租借返回利物浦,但并未拿到國際轉會證明。EFL對利物浦處以20萬鎊的罰款,其中10萬鎊為保證金——只要2020-21賽季結束時,利物浦不再使用違規球員,10萬鎊就退回去。
當時,EFL委員會研究認為,綜合各個方面考慮,不宜取消利物浦的聯賽杯參賽資格,罰款就是最好的處罰。從違規行為來看,格林斯比和6年前的利物浦極為相似,只要“下不為例”,罰款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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